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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第 1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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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姐,你拉我出来干嘛呀,妈会骂死我们的!”

“怎么?你想去给她洗澡?”

“可是……晚上回去还不是得被骂?”

“骂一下,不会掉肉,总比伺候她,当她出气筒强。”

乔小妹不语,似乎被说服了,苏见欢分了一些烤山药和兔肉给她,交代道:“你去红梅家玩会儿,下午再回去。猪草我会去打,你不用管,我有事去一下知青处。”

昨天和宋染春约好了拿字帖,然后再去山里转一圈,看看这几天挖的陷阱里有没有猎物,她可是用异能观察了野猪出没的地方,专门在附近挖的。

天越来越冷了,她需要衣服,也需要食物。

太阳升起,阳光穿过一片小树林,走过这片树林再拐个弯就到知青处了。

“哟,开心啥呀?跟哥哥讲讲呗。”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,还伴随此起彼伏的口哨声。

苏见欢偏头看去,一群16-21岁的小年轻蹲在树林边的土包上,冲她怪笑。

她认出说话的人正是宋染春的亲弟弟,去年才来清河大队插队的,最近送宋知青回去,碰见过两次,与她年龄一般大。

这群人都是近两年陆续来到清河大队的,回家无望又是不服管教的年龄,整日游手好闲。

十里八乡,没有哪个大队想接收他们,却又碍于政策不得不接收,以至于到后来,一些大队表示可以接,但公社方面分配救济粮名额或者招工名额就必须多给大队一两个。

于是,这群人嫌狗厌的叛逆城市青年又被各大队抢着要了,只要不惹事,也不怎么管他们,上工爱来不爱,大队长甚至会把他们的工分记满。

不过,年底分粮就不会给他们分了,全靠家里寄钱寄粮养着。

知青办的人认为宋染春沉稳可靠,哗啦啦就给她分配了五个,其中包括她亲弟弟。

所以,宋染春白天勤勤恳恳上工,下工回去还要给这帮祖宗做饭,晚上还要负责给大队的人扫盲,算两个工分。

这个年代,像从前的自己,像宋染春这样的勤劳能干的姑娘好像比比皆是。

似她们这样的人,总是落不得好结局。

苏见欢停下,没好脸色道:“再逼逼赖赖,革委会举报你们耍流氓。”

宋染冬不以为意,甚至颇为不屑:“去呗,还当小爷还怕了你了?也不看看自己,瘦得跟鬼一样,谁看得上你啊。”

苏见欢阴阳怪气道:“小爷?哪门子小爷?有手有脚不干活,靠姐姐养的那种小爷?哦,好大一个小爷。”

话一出口,其余人哈哈大笑。

宋染冬跟被戳到肺管子一样急眼:“妈的,找打是不是?”

苏见欢冷言:“除了骂脏话,惹是生非,只会给自己姐姐添麻烦,啥也不是。”

“你!”

她毫不心虚地张嘴忽悠:“你什么你,公安特派员就在大队部呢,想被抓去劳动改造,就来。”

这时,其中最大的青年拉住宋染冬,对他一阵耳语。

宋染冬不仅不再生气,还冲她怪笑几下,一群人勾肩搭背地走了。

苏见欢继续走自己的路,这几人一看就一肚子坏水,指定在打什么坏主意,尤其是为首最大的那个青年。

叫什么来着?

还真记不起来了。

不过,她知道他在以后会干什么恶劣事情。

一、频繁偷大队农户的狗吃,被民兵队长抓到,安排了一个月义务劳动而怀恨在心,放火烧大队部。

二、偷大队粮食,拉去黑市倒卖。

三、杀年猪前一天,半夜给猪下药,大队养殖一年的十头生猪集体死亡。

这人给大队造成如此巨大的财物损失后,在大队没反应过来前,逃到县火车站,扒上火车跑了。

从此,杳无音信。

至于其他的,不知道还有没有。

这事儿倒不是从《娇妻》中得知的,而是她亲历,在民兵队的审问下,叛逆小伙儿们陆续招供,除了偷狗吃他们参与了,其余与他们无关。

事情是怎么查清的,她就更不知道了。

回忆完,苏见欢都无语了,这都叫什么事儿啊?

难道因为是电视剧和小说结合的世界,所以清河大队这个小小的地方,还池浅王八多啦?

自己要是公安,把这些坏家伙统统都抓起来!

忽地,她愣住:对啊,她有这个金手指,多适合查案破案啊。

可是当公安……

先不说有没有这种可能,她还真从来没想过当公安,太魔幻了。她的打算是离开乔家,在离开前把她和乔卫国的狗血破事处理了,脱掉文盲帽子后参加高考,然后读大学,开启新人生。

苏见欢摇摇头,把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抛到脑后,先把乔家打算把她嫁给乔卫民的事处理了,再说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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